“嗯嗯。”穆兰点了点头,“根据血液凝结程度,以及衣物上的血液痕迹来看,他三个受害者最有可能最先被刺的地方是右腹部。”
“好,看来和我的猜测很相像!”
林风点点头。
自己用回溯之眼看到的也是先刺的右腹部。
“你们看这副图片。”
林风指住了女受害者的高跟鞋照片,“鞋跟断了,她曾经奔跑过,为什么奔跑?喝了酒后,已经很醉了,为什么要奔跑?而且跑进了一个小巷子?如果我没猜错,他回家不需要经过这一条小巷子吧?”
“不需要,直接顺着街道走就可以了,她家就在街道边。”说完这句话,穆兰的眼睛滴溜一转,出现了些许亮色,“被抢走财物了,如果她是在清醒的状态下,肯定不会在被抢走东西后追入小巷子,但那时候的她醉醺醺地,一切都是按照着本能,在被qiang之后,就马上追了过去,直到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我也这种推测,那么问题来了。”
“以我们推测的这种情况,到了指定的地点,或者发现后面的女受害者鞋跟掉了,不再跑了,他返身向着受害者走去,两人应该是处于一种面对面的状态的,或者女受害者转身想要逃跑,为什么最先受伤的也是右腹部?”
“因为肝脏!”
“肝脏?为什么这么说?”穆兰微微地眯了下眼,好奇道。
“你们有发现这三个人有什么联系吗?”
“他们三人虽然都是死在了一个区,但是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的,一个是外地乞讨的,一个本地人,还有一个来我们这里打工的。”
“不过!”
“他们有两个个共同点,其一,第一个死者,有手有脚,却靠乞讨为生,活着有些堕落。第二个死者,刚刚喝的烂醉从酒吧出来。第三个死者,打赌输了,去买酒,深更半夜提着酒回家,怎么看怎么像是一个酒鬼,而且案发现场也没有发现那瓶酒,很大的可能,凶手拿走了。”
“其二,三人身高不高,体重也都不大,这不是巧合,而是因为凶手的不自信,按理说根据案发现场脚尺码和步伐间距,凶手一米八,不应该如此的,即使会这么做,他三天杀三人,也不会在第三起还是这么小心。”
“这是他出自内心的对自己的深深地不自信!”
“这个凶手身体有疾病……”
“他嫉妒,也痛恨,第一个受害者身体健康,却不自食其力。第二,第三个受害者全都酗酒,不珍爱他所没有的健康的肝脏!”
林风闭上了眼,一个身影逐渐地浮现在了林风的脑海里。
有些年轻,却十分有力量的声音,在这个房间里响了起来。
“男性,痛恨那些人浪费生命,他的岁数不会太大,二十五至四十岁,患有长期的肝功能疾病,大概率肝癌,所有的财务都拿走,他已为治病倾家荡产,他的骄傲不会去乞讨,选择了自食其力。”
“他是我们市区的一个拾荒者,你们见到他的时候,他的头发应该囧异于其它流浪汉,比较短,但是理的很糟糕,参差不齐,他去不起理发店,自己理的。脸上或许会比较脏,但没有蓄胡,你们可能还会看到他脸上有愈合的刀片划痕。”
“就按照这个形象去问一下本地区的环卫工人,他们应该可以给你们一个答案。”
“可是……”
“可是什么?为什么他是一个拾荒者?”
林风嘴角勾起,瞥了穆兰一眼后道,“杀第一个受害者,是他的恨,分明拥有健康的身体却不自食其力,而他,即使病魔缠身,仍然靠自己,并且坚强的活着,他的父母可能已经不在了,没有了其他的亲人,没人照顾,哪个单位也不会要一个有肝癌的病人,但你还要活下去,他还有选择吗?”
“当然,只这个解释的话有些单薄。”
“那么,你们有没有发现,你们发现的真正首次杀人地点,离他的抛尸地点,只有三百到五百米的距离。”
“如果是开车,没有必要只过三百米就抛尸,而且你们能通过车辆通过监控的时间发现可疑车辆的,毕竟他是先杀死了受害者,再在垃圾堆里将受害者捅了数百刀的,这一点,你们给我的案件情况里有写,而这么做,车辆可就要在周围停很久了,车,三轮车之类的都要经过路口的监控,你们没有发现异常的人,那就只剩下了一种可能,他是背过去的,走路的最边缘处,躲过了路口的监控。”
“一个拾荒者,背一个大袋子,人们即使看到,也不会起疑。”
“最后一点,那就是他总是能把尸体带到离案发地最近的比较隐秘的垃圾堆。三起案件之间距离超过三千米,对垃圾堆这么熟悉,这一点,可就不是一般人能办到的了。”
“结论,他是一个拾荒者,每个垃圾堆,垃圾桶,都是他要一遍遍走过的,自然会清楚这些。”
“你们可以派人去找这个人了,周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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