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由榔见戴忆花上身着白衣,外罩一件紫红色褙子,下着淡绿百折裙,高挽发髻,项间一条纯银打造的项圈衬着雪白的肌肤。
除了银项圈代表着她壮人的身份,其它无一不是一副汉家女打扮。
最可乐的是,她竟光着脚,鞋袜随意地放在一边,架着二郎腿,一双雪足还不时地上下晃动。
看她如此随性,又见她眼里闪着惊喜而又呆萌的神色,心情一下子愉悦起来,似乎回到了前世,看到了邻家妹子一样。于是,他此刻也不是庄重严肃的皇帝了,笑着打趣了一句:“戴老板,好清闲啊。”
戴忆花从惊愕中回过神来,见朱由榔目光在她白嫩的双足上停留片刻,又听他打趣自己,把账本一放,双手成爪,赤着脚扑上来,双拳在朱由榔胸膛上捶打起来。
“呀呀呀,叫你笑话人家,叫你笑话人家!”
“哈哈哈,淑女,注意淑女形象!”
朱由榔哈哈大笑中捉住她的手,拽着她坐到她旁边的椅子上。
“穿上鞋袜吧,你这样子哪像个老板?若是让人看见了,还嫁不嫁人了?”朱由榔道。
“切,哥,你操的心太多了吧?这层楼就是禁地,你以为我这老板是白当的?除了你,谁也不能上来。哦,不对还有一个人。”
“谁?男的女的?”朱由榔问道。
“嘻嘻,哥,你紧张什么呀?哪有男的,是个女的,我的丫环。”阿花笑嘻嘻地翻了一下眼白,道。
“谁紧张了?哎,阿花,你怎么也用上丫环了?”朱由榔奇怪地问道。
阿花跟别人不同,一直不想用丫环,按她的话说,普通壮人哪有用丫环的?凡事要亲自干才有趣,不用别人代劳。
“说丫环也不对,反正我没要她的身契,权当店里的雇工吧。哥,尝尝我的手艺如何?”
戴忆花到底没有去穿鞋袜,就赤着一双雪足,坐在椅子上,又重新沏了一壶茶,倒上一盏,递给朱由榔。
“嗯,不错,香沁心脾,回甘无穷,好茶,好水,好手艺。快穿上鞋袜,你那脚……晃眼!”朱由榔端起茶盏品了一口,夸了她两句,再次催促她穿上鞋袜。
“哥,你给我穿。”戴忆花撒娇似的把脚伸出来。
“别胡闹!我是你姐夫,让人瞧见成什么话?”朱由榔看到阿花脸现娇羞,眼里的情意一点也不掩饰,知道如果自己去握她的脚,那两人的关系就会发生突破。
“男人的头,女人的脚,只能看,不能着。”这话可不是说着玩的。
粉嫩的小脚一入手,朱由榔可没有自信能把持住自己。
朱由榔不想对自己的小姨子下手。
自己是皇帝,史上娶小姨子、大姨子的有的是,纳了阿花倒没什么,可人家阿花有言在先,绝不入宫当笼中鸟。
所以,朱由榔不想让她当自己的野情人——那不是害人吗?
“哼,姐夫怕什么?人家就是想让你穿么?”阿花嘟着嘴,不乐意地说道。
“你穿不穿?不穿朕可走了。”朱由榔站起来,作势欲走。
“好好好,我穿我穿,哥你别走。哥,你们汉家的规矩就是多……。”阿花边表示不满,边拿过鞋袜穿上。
朱由榔把视线从她脚上移过,抬起头,发现对面墙上挂着一副裱好的字。
仔细一看,写的是一首诗:“燕市过从竟寂寥,凤城秋半人迢遥。心随一片横塘水,似有情人在板桥。”
再看落款,写的是“杨蕙怡写于戊子之秋”
字写得倒是挺漂亮,是欧体正楷字,不过,字虽方正但有媚气,不是名家所书,不消说,这个杨蕙怡是个年轻女子无疑。
“阿花,没想到,你还爱上了书法?杨蕙怡是何许人也?”朱由榔问道。
“杨蕙怡就是我的丫环。”阿花道。
“阿花,不可能吧?她既然写的一手好字,必然是大家闺秀,怎么可能给你当丫环。”朱由榔奇道。
“哥,你的眼光不错,杨蕙怡真是大家闺秀。不过,是落难的大家闺秀。”阿花穿好鞋袜,侧身对朱由榔说道。
“阿花,落难的大家闺秀,你也不能拿人家当下人使唤啊,传出去可不好。”朱由榔道。
“哥,你以为你小姨子是那么不懂事的人么?只因我出银子葬了她娘,对她有恩,所以她要报恩,非要卖身为奴不可。我呢,看她可怜,也就收留了她。但我听了她的身世,没有收她的身契。名义上是丫环,其实我拿她当姐姐看待,将来看能不能找个好人家,把她嫁了,也算我做的这件善事有始有终。”阿花道。
“嚯,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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