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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最硬的男人

第一百七十二章 就是因为,我还不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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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牛和湖人打得相当焦灼。

    最后16.9秒,罗尔·邓从科比手中断球,扔给罗斯。

    后者标志性的贴地变向,一路加速,弯道超车,杀入篮下,拉杆抛投!

    88:87

    准绝杀,留给湖人4.8秒。

    黑曼巴怒了,一顿操作猛如虎,上来就是一打九,0.1秒出手,被罗尔·邓血帽……

    公牛赢了!

    德里克·罗斯是人逢喜事精神爽,赚了钱,青史留名,还能赢球,生活不就是这样?

    NBA有很多条款都是用巨星冠名的,比如:

    “拉里·伯德条款”。

    这是好的,它标志着忠于球队的潜力球员的努力方向。

    再比如:

    “阿里纳斯条款”。

    这是不好的,是为了保护母队,以便能够留住那些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二五仔……

    显然,“罗斯条款”是好的。

    它可以看做“拉里·伯德条款”的升级版,专属于菜鸟合同中崛起的天才巨星,后来者但凡能够触发这一条款,将是何等的荣耀!

    三天前,触发了自己条款的罗斯跟公牛提前续约,合同金额是5年9400万美金,起薪1600万。

    合同总额比停摆前续约要多1100万!

    罗斯谦逊的说:

    “我不爱钱,我是为了胜利……”

    一股子浓浓的,令人酸楚而无可奈何的,凡尔赛派阿里马流的气息扑面而来!

    其实,他并不是第一个“罗斯条款”的受益人。

    第一个享受到“罗斯条款”的是杜兰特,作为2007年的榜眼秀,在四年新秀合同期间,他分别于2010年和2011年两次入选最佳阵容一阵。

    这正符合“罗斯条款”的约定,所以条款发布之后,杜兰特和罗斯一样,第一时间满足条件。

    当然,这个条款不叫“凯文·杜兰特条款”,而是叫“德里克·罗斯条款”是有原因的,他们之间暂时有一道巨大的鸿沟——

    常规赛MVP!

    按照“罗斯条款”的规定:

    要么两次入选全明星首发,要么两次入选最佳阵容(无论是第几阵容),要么得到常规赛MVP!

    全明星首发有10个名额,最佳阵容三个阵容一共15个名额,常规赛MVP有且只有一个。

    显然,入选最佳阵容是底线,MVP是天花板!

    眼下,罗斯才是最好的那个男人!

    与罗斯不同的是,阿杜已经提前续约。

    罗斯要到明年才能拿到他的1600万起薪,但阿杜这个赛季,就可以享受到加薪的快感,他也许可以网购一杯斯嘉丽的洗澡水尝尝……

    不过,要享受到“罗斯条款”,阿杜就得重签合同。

    他比罗斯更早一年进入NBA,新秀合同也更早一年结束。

    作为2007届最耀眼的新星,早在 2010年7月,雷霆就迫不及待的跟他提前续约了。

    当时雷霆给出的是5年8600万的顶薪,但是直到这个赛季他的新合同才正式生效,恰好“罗斯条款”应运而生,阿杜就这样神奇的加薪了!

    雷霆不干了!

    一万只草泥马在雷霆老板头顶奔腾而过,因为“罗斯条款”,他不仅在未来五年要多给杜兰特1250万,还要给联盟支付因此而产生的奢侈税……

    但联盟很强硬,奢侈税已近在眼前,怎能放过?

    羊毛能多薅一点是一点!

    谁让你不能未卜先知,在合同里白纸黑字的约束,让杜兰特放弃享受“罗斯条款”呢?

    工资涨幅从10.5%降到7.5%,你们倒是跑的快得很!

    轮到给人涨起薪了,你们又不认了?

    真是混账王八蛋!

    双方互不相让,最后由NBA理事会仲裁。

    30位老板以29:1的侮辱性投票结果逼迫雷霆就范,大卫·斯特恩可能觉得欺人太甚,于是双方各退一步:

    杜兰特增加的薪水部分由联盟承担,但是杜兰特所占的薪资空间按增薪之后的算。

    换言之,虽然雷霆可以不用多掏钱给杜兰特,但按奢侈税算下来,要上缴给联盟的钱,一分都不能少!

    多拿了钱,当然要卖力些,所以罗斯和杜兰特都出现在圣诞舞台上,要给金主爸爸们挣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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