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为抢一块鲜肉,激烈拼杀。
七号实验体伸手矫健,甚至比变异猎犬还要敏捷数倍。
而三号实验体虽然块头大,身手不够敏捷,但其防御力却高的可怕,七号实验体对它的进攻起不到任何作用。
就在七号实验体正准备对其脑袋发出进攻的时候的,三号突然一把抓住七号实验体的一只脚。
接着发出愤怒的嘶吼,直接将那头血奴撕成了两半,然后愤怒的锤了几下自己胸口。
它张开巨嘴,腥臭的唾液滴在地板上,不过几口便把七号实验体给吃了个一干二净。
输的那名城防军沮丧道:“得!又输一包烟,踏马的。”
突然“噗嗤!”
一声,一银色枪尖洞穿了另一名城防军的脑袋。
那名城防军脸上还停留着刚刚的欣喜的表情。
枪尖抽出,尸体缓缓倒下。
公孙荣出现在那名战士面前,然后用长枪抵着他的颈脖,淡淡说道:“你的赌注不用给他了。”
那战士眼中满是惊恐,下意识往后退。
公孙荣寒声问道:“那个该死的女人去哪儿了?”
战士暗暗吞口水,胆怯问道:“你……你是谁?
你怎么进来的?”
“我是来要你们狗命的,你们首领在哪儿?”
那战士磕磕巴巴,小心翼翼答道:“你……你说首领?
我没看见她啊!不知道她在哪儿。”
那战士眼中忽然露出一抹狠厉和狡诈……公孙荣瞳孔一阵收缩,随即枪尖一点,直接刺向他的手腕,但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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