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虫部落修行的这百年,他只顾着修行,除非必要之际,完全不会出现在大虫部落众人面前,
如今,他走在大虫部落的人群当中,
去倾听,去了解这个只有百来人的部落的制度,律法。
他手中拿着一道玉简,看着来往人群,不断记录着所看到的一切,
这一记录,就是一年,
在这一年中,白招果真发现了许多因律法不完善所导致的问题,
就比如说,
夏朝交易依旧是以物易物,
他见到一男子与一女子交易物品,
女子拿着野兽肉,男子手中是一捧野果,
男子拿野果交易女子手中的野兽肉,女子觉得吃亏,自是不肯,
最终却被男子以强欺弱,强行交易。
因为夏朝的律法中,未曾规定不可以如此做,
在白招看来,这就是夏朝法典中的缺陷。
这件事情发展到这里还没结束,
女子闹到了部落族老那里,由族老裁决,
最终族老使用五刑之一的劓刑,割掉了男子的鼻子。
夏朝只有墨、劓、剕、宫、大辟五刑,
惩罚过重,虽然可以震慑坏人不为非作歹,
但部落青年劳动力本来就很稀少,在某种程度上,这么重的刑罚,也算是损害了整个部落的利益,
这同样是夏朝律法的缺陷。
白招不断思索,不断记录,
他不能直接拿着后世的律法直接套在当下的时期,每一种思想政策,都需要结合当下现实的社会情况。
比如说人人平等,
在封建时期,皇帝就是天,
宣扬这种律法思想,他也别想要自己创造的律法能够推广出去。
又三年,
白招在大虫部落宣扬自己花费心思编纂的初版法典,
上面对夏朝的种种律法条例都有了更为详细的完善,
由于白招虎神的身份,他编纂的初版法典,在大虫部落中推行的异常顺利,
而且在初版法典推行以后,大虫部落的秩序俨然变得更好,各种社会行为也更有条例,
白虎庙的香火都因此旺盛了几倍,
因为部落中的族老再也不用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天天操心对犯事的人是用劓刑好,还是用宫刑好,可以把更多的时间放在祭祀白虎神上。
又一天清晨,
白招抬头望着大虫部落上方悄无声息汇聚起来的雷劫黑云,
对着伯夷轻笑一声,
“老师,我已明悟己身之道!”
“定人间司法,维九州公义,”
“吾道名为——律法!”
时机已至,
天仙之境,已然对他敞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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