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阳如血,北风如刀。
于北凉境内,某座山峰之上,一名年轻男子伫立山巅,眺望远处。
男子身姿挺拔,英俊不凡,气度出尘,尤其是他那一双眼眸,更是惹人注目。
明眸好似秋水,清澈,明亮,深邃。
不论是容貌,亦或是气度,风采,此人都称得上天下无双。
他不是旁人,正是在三年前觉醒了前世记忆的辛弃疾。
觉醒记忆后,他才发现自己并不是历史上的那个带着五十个人,就敢冲击五万金军大营的猛人。
而是综武世界的辛弃疾!
在综武世界,大宋的领土并没有被金人占领。
辛弃疾自然也就不用如历史那般,召集义军,收服故土。
那个冲入五万金军大营,抓走义军叛徒张安国的历史名事件,自然也就没有发生。
但!
综武世界的辛弃疾,依旧还是个猛人!
年仅二十一岁,就已经凭借逆天悟性,妖孽资质,成为陆地天人境高手!
综武世界的武学境界,分作炼体,贯通,化气,后天,先天,宗师,大宗师,陆地神仙,陆地天人,十绝十灭,破碎虚空,大道无极。
放眼江湖,陆地天人已经是足以雄霸一方的顶级高手了。
但,觉醒前世记忆之后,辛弃疾即不想参军,也不想入朝为官。
如今神州四海波平,边疆安定,去参军也不过是浑噩度日而已。
至于说考取功名,入朝为官?
呵呵!
就大宋那软弱君主,昏庸皇帝,也配?
也配让我辛弃疾效力?
尤其是觉醒了前世记忆,辛弃疾知道自己在历史上过的如何后,对大宋更加没有好感。
历史上的自己,一心想要收复故土,却是屡遭弹劾,数起数落,壮志未酬白发生。
因朝廷软弱,直到临终之际,也未曾实现抱负理想,收复故土。
这一世,他要换个活法!
远离大宋朝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而他此番前来北凉,乃是为了参加一位朋友家孩子的满月酒。
此人名为李榔头,曾是一名北凉士兵,但因为一场大战身负重伤,修为受损,自此便退出军旅生涯,做起了贩卖皮毛的生意人。
有一次,他在去往大宋做生意之时遭遇山贼打劫,恰好辛弃疾从此处路过,出手救了他的性命。
李榔头性格直爽,身上的军人风范十足。
这种性情,让辛弃疾颇为欣赏。
此后不久,二人便互相引为知交,彼此无话不谈,关系莫逆。
……
就在思量之时,山脚下传来一阵金铁交戈的打斗之声。
站起身来,低头望去,只见古道之上,数十名马贼正在与一位身着青衣,姿色妍丽,身形矫健,手持长枪的女子激斗不休。
而在战圈之外,还停着一辆马车。
马车的顶盖早已被人掀飞,里面坐着一个神色紧张,一脸担忧的白衣女子。
“马贼打劫?”
辛弃疾眉头一皱,当即飞身而下,手捏剑指,打出一道道剑路雄劲,石破天惊,颇有风雨大至之势的少商剑气。
噗噗噗……
一连串闷响传来,一道道血花喷溅。
数十名马贼,瞬间被贯穿咽喉,殒命倒地。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那名青衣女子心神猛地一震,暗暗惊呼一声:“高人呐。”
抬头望去,只见面前站着一个身姿挺拔,剑眉星目,五官如刻,俊朗非凡,气质淡然出尘,宛若一潭秋水的年轻男子。
好容貌,好气度,好风采啊!
这世上……
竟有如此英俊之人?
竟有如此不凡风采?
青衣女子心中感慨一番,走上前去,拱手抱拳:“在下青鸾,多谢公子出手相救。”
那白衣女子也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微微欠身,轻声说道:“在下姜妮,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姜妮?
徐风年的婢女?
呵,真晦气!
怎么救的是她?
在看原著之时,徐风年这个主角让辛弃疾厌恶。
同时也有一个女人让他瞧不起!
那便是姜妮这个楚国公主!
你全家被杀,国家被灭,自己却当了仇人的婢女,甘愿做他身边走狗?
简直毫无骨气!
别说什么敌国公主必死无疑,是北凉徐家救了她,庇护了她。
人家大秦灭六国也没屠城啊!
如果你徐家真的看这位公主可怜,就不能给她一个好点的名分?
就偏偏要一国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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