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李枭扳扳手腕还存在一个最主要的问题。
矛盾,是林家和李枭的,而林家找上他们无非是充当冲锋在前的炮灰,白凤九血淋淋的例子就摆在眼前。
或许说,从体格上,城东的这群大混子未必就会比李枭逊色多少。
但老话说的好,强龙不压地头蛇。在人家的地盘作战,他们并没有多大的把握就能够干的过对方。
对上李枭,赢了自然是扬名立万,也许自己现在的生意在林家的回馈下,还可以更上一层楼。
可要是输了,那路边的骸骨就不知道有谁会替他们去收了。
如此一对比,性价比也就极低了,又有哪个脑子烧坏了的社会大哥,会在收益与回报完全不成正比的情况下,冒这么大的风险去给林家办事呢?
愿意帮忙办事儿的,都是些还处于起步阶段的小混子,他们希望傍上林家这棵大树,所以乐意冒险一试,可能力有限。
有能力和李枭走上几个来回的,又都对这件事儿避而不谈。
不愿服输的林耀玄属实左右为难。
就在他拿着办公室里的办公器材撒气,砸的乒乓作响时,忽然他接到了大哥林耀天的电话。
“带上小耳朵到城中,和我一起去见向明博。”
林耀天的话语相当简洁,短短的一句话也没有透露出太多情绪,直接挂断了电话。
半个小时后,由潘龙星驾车去医院接到了已经完成包扎的小耳朵,朝城中疾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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