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浆蔓延至身边,周遭的风都变得炽热起来,滚烫的咸腥空气一下子就把她融成了气体,合二为一。
终于啊,熬了十年,还是死了。
而且还死的那么难看!
林思沫想起方才那帮人丑恶的嘴脸。
“思沫,你是我们这里精神力最强的了,你不去还有谁去啊?”
“我们什么武器都没有……你要我们怎么办?”
“你毕竟是活了那么久的人,都帮过我们这么多次了,也不在乎再帮一次吧?”
林思沫还想多说什么,但是眼看那帮人直接将她推了出去。
其中……还有那个她曾经在酸雨腐蚀下救回来的便宜妹妹!
那个白眼狼!
然后,在她抵挡了很久,终于能回去的时候,安全屋大门却怎么都打不开了。
林思沫的灵魂飘荡在风中的时候,看见因为她之前吩咐的要好好封好的那个缝隙,因为那帮猜忌鬼谁也不愿意干没有完成,导致安全屋也直接被岩浆淹没了之后——
她总算觉得舒服了。
好!活该!
让你们那么恶心!
让你们多活一分钟,都是我的失职!
灵魂似乎在四处穿梭,随后她以为自己已经死掉的时候,她却突然间睁开眼。
林思沫喘息着看见周围的模样。
很熟悉的地方,余毅家的楼下。
林思沫一看见这个地方就觉得恶心反胃。
余毅……
这个她当初那么喜欢的男人,却为了骗她,而对她下了很多的毒手。
她父母双亡,家里的遗产也有1000万,虽说不上几亿财阀的富二代,但好歹也是个衣食无忧的二世祖家庭。
行里话叫“吃绝户”。
上辈子余毅和她闪婚之后又直接离婚,再偷光了她的钱。
余毅直接带着1000万坐飞机跑到了a国,顺便还带上了他最爱的那个白月光。
然后末世就到了。
时间卡得嘎嘎准,就是那么恰好。
在三年后,林思沫正在艰难挣扎、辗转流离的时候,她听见基地广播上面说,a国已经被全部轰炸掉,连一个人都没活下来。
林思沫当时自己都难管,所以也根本没有去确认,余毅究竟还有没有活着。
若是他还活着……她一定要手刃这个欺骗她的男人,然后再五马分尸!
这么让他死了,简直是便宜他了!
余毅正在不远处,似乎刚刚下他的小小住宿楼,而她,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很久了。
一个富家绝户千金,追求一个穷小子。
好美的爱情,好惨的结局。
余毅慢慢迈步上前,看着林思沫:“林小姐,你又来了。”
林思沫打量他片刻,十年没见了,这张脸,曾经俊朗得能直接戳中她的心房。
哪怕是现在,林思沫的心神都动了动。
好看。
而且他的声音又是那么的温柔。
像是一块儿玉。
但是里面,却是黑心的!
林思沫当时就是陷在这种“真爱”的困境里,所以她当时才会不管不顾,非要和他结婚。
也怪她识人不清,所以才遇人不淑,在这个最重大的关头,竟然连父母留给她的玛瑙玉大戒指,浑身的各种名贵东西,还有那1000万遗产,还有各种零碎的两万五万——都全部拱手送给了人!
她什么都没有留下!
然后,在末世里颠沛流离……
“你真的那么爱我吗?可是我这边的房子要到期了……要是我住不下去,你可能不能到我这里来找我了。”
话说完了,余毅的意思很明显,自然就是想要林思沫再帮他的房租续费,毕竟他现在还要和他最爱的季幼怡在一起,还不能去找林思沫。
所以先吊着她,让她继续给他送钱再说。
本来余毅还以为会从她的嘴里听到期待的“嗯嗯”两声,然后继续对他进行约会,约到深处,继续求婚,然后他再装模作样地清冷地拒绝了就好。
那样就又有一万块零花进账,房租也续下来,然后又能继续回去和幼怡亲热了。
何乐而不为?
毕竟林思沫就是个很傻的大绝户,长得也漂亮,正好让他吃一遍,毕竟他一向对于这种倒贴的人都不感兴趣,他真正爱的,只有季幼怡。
林思沫是什么?他甩也不甩!
但是林思沫却看着他道:“余毅,我今天来,是给你说,我要和你分手的事的。”
分手?
她还算给面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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