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
傻柱几人一听,吓出了一身冷汗;
就算没读过书,再是混蛋,也知道抢劫的严重性;
那是要蹲大牢的。
还没等民警动手,几人当即扯掉头上的黑布;
就上前辩解;
沈建城见了几人的真面目,
瞬间戏精附体;
一副“震惊不已”的模样;
“傻柱?”
“许大茂?”
“怎么是你们?你们为什么打我,还抢我的钱?”
“你们知不知道那是我一年的生活费。”
傻柱和许大茂赶紧解释道:“警察同志,我们没有抢劫。”
青年民警怒道:“没抢劫?你们为什么在脸上蒙着黑布,手里拿着棍子干什么?”
傻柱:“我们只是...只是...”
傻柱吞吞吐吐,民警虽然不知道抢劫的真实性,
但也看出傻柱等人带着家伙,肯定没有什么好事;
民警指着墙角说道:
“只是什么?去那边好好蹲着。”
傻柱还想说话,
青年民警便一耳光扇了过去;
“让你去那边蹲着,听不懂?”
傻柱和许大茂又蹲了回去;
青年民警转头对身后的三个民警吩咐道:“小陈,你们三个去简单做个询问。”
“好的,余队。”
沈建城听着清脆的的声音,才发现那个叫小陈的竟是个女人。
而余队长则回头看向沈建城,问道:“什么名字?住在哪里”
“沈建城,南锣鼓巷的四合院”
青年民警再问:“你说他们抢劫,说说经过。”
沈建城早有预料,张口说道:
“今天下班我去外面吃饭,然后四处溜达”
“回来候经过这里的时候”
“几个蒙面之人突然冲了出来将我拦住”
“我以为他们收了我的钱之后,他们就会放我离开”
“没想到他们收了我的钱,却仍然不肯放过我”
“然后一拥而上将我围住”
“幸好,警察同志来得快”
“不然,我这条小命就交代在这里了。”
沈建城没有提几人拦路的原因,
主要强调自己给了钱;
让原本的打闷棍变成“因钱”而打的既定事实;
对方因“暴力取财”,而侵犯私人财物所有权,
构成抢劫罪。
青年民警点了点头,看向小陈警官;
“他们怎么个情况?”
小陈回答道:
“他们承认合伙殴打这位同志,有几个确实拿了这位同志的钱”
“但他们都不承认抢劫。”
青年民警叹了口气:“哼,合伙抢劫,铐起来先带回所里在仔细审问”
“是。”
傻柱等人极不情愿地戴上了铐子;
小陈同志向沈建城走去;
沈建城忙道:
“警察同志,我是受害者。”
“我可不喜欢银手镯。”
银手镯?小陈同志愣了一下;
余队长摆了摆手,示意不用。
...
到了派出所,
余队长叫来几人,把傻柱几人暂时带去关押;
沈建城不忘提醒了一句:“以防他们串供,我觉得应该分开关押。”
余队长闻言,点了点头,有些意外;
特地打量了沈建城几眼,这小子竟然还懂串供一说?莫非...
随后,余队长亲自去审主犯傻柱等人,
小陈同志负责问询沈建城,做沈建城的笔录。
问询室,
沈建城看到了在这里等待的贾东旭。
贾东旭正想开口询问情况,话未出口便被小陈同志叫人带了出去。
姓名,住址,到事发地点的时间,是否认识,是否有仇怨...
沈建城又重新都回答了一遍。
两个小时后,
余队长来到问询室;
向沈建城说明审问情况,
他认为阎解成,阎解放,刘光福,刘光天四人承认拿了沈建城额钱,
基本上可构成抢劫,算是认罪;
但最终结果也不是他们小小的片区派出所能定性的。
何雨柱,许大茂只承认故意伤人,不承认抢劫;
沈建城一听,一脸冤屈地说道:
“余队长,坏人可不能放过啊”
“当时他们一拥而上,把我身上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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