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冬天!
京城的一处偏远穷苦的农村——大口村,今天非常热闹,喜庆的唢呐声此起彼伏。
陆振华找了张桌子坐落,准备吃酒席。
一转眼陆振华穿越到这个时代,已经三天了,心大乐天的陆振华秉持着既来之则安之的理念,很快就适应了。
今天是邻居的女儿结婚!
陆振华看了过去,
新郎是个残疾人,走路一拐一拐的,不过,依然不影响他脸上的笑意和傲气。
刚开始,陆振华是惊讶的,还以为新郎家很有钱呢。
了解之后,才知道新郎也只是普通的工人而已。
区别就是,
这新郎是城里人,在工厂里上班,吃城市供应粮的。
这个时代,能吃得起城市供应粮的,可不得了。
农村的老百姓趋之若莺,都以女儿嫁到城里吃供应粮为荣。
可以说,如果不是这个城里的新郎的腿因为工伤瘸了,也许还不愿意娶个农村的媳妇呢。
也就难怪新郎一脸骄傲,邻居那么嘚瑟了。
“城市供应粮这么香吗?我也想尝尝啊!”
从后世穿越过来的陆振华摸了摸鼻子,嘴里嘀咕着。
“振华啊,就你也想吃供应粮啊?只怕要等到下辈子了!”
坐在旁边的铁柱忍不住嘲讽。
“不不!振华长得这么帅,女装嫁到城里,也不是不可能的,到时就能吃上城里的供应粮了!”
另一个邻居二狗也开起了玩笑。
陆振华是村里镇上最帅的小伙子,村里的人就经常用长相这事打趣。
当然了,也有不少小伙子嫉妒陆振华帅气的脸蛋的。
陆振华听了村里小伙伴的话,也不生气,没必要跟这些嫉妒自己帅气脸蛋的人计较。
也知道小伙伴们说的是什么意思。
村里好命的女人要是嫁到城里,就能吃上供应粮。
村里的男人要成为了城里人,吃上供应粮,是非常难的了。
要是战争年代,还可以凭借勇猛杀敌,用命博个军功,换个城市户口。
可惜,现在是和平年代,要获得城市户口就很难了。
一个多小时后。
吃席完毕。
陆振华正要离开。
身后传来的叫声。
“陆振华在吗?请问谁是陆振华!”
陆振华听到有人喊自己就回头看去。
一个陌生的老头子,一边喊,一边走近。
“这老头子是谁?我怎么不认识?”陆振华没有立即回应。
他为人还是很警惕的。
这时有邻居指向陆振华。
MMP!
陆振华顿时有些无语了,怎么就被傻乎乎的邻居“出卖”了呢。
“你肯定就是陆振华了?果然很帅啊!”陌生的老汉激动的说道。
原来,老汉进村后,就找陆振华。
村里热心的人,就说前方在摆酒席,陆振华应该在那,去到现场看到最帅气的年轻人就是陆振华了。
于是,老汉一眼就认出了陆振华。
“我是陆振华的弟弟,请问你找我哥有什么事?”谨慎的陆振华说。
“什么?还有弟弟?”老汉听了之后,就愣了一下,似乎很意外。
还很失望!
“难道我又找错人了?我要找的陆振华没有兄弟的啊!唉!”
“不对,这小子肯定是陆振华,之所以不承认,是怕我不是好人,这才么谨慎!”
这时,老汉也注意到陆振华脸上闪过一丝狡黠机灵的笑意。
“你既然是陆振华的弟弟,那么我去一边说话,可否?”
“行!”
陆振华想了想,答应了,跟在老汉身后走了一边。
……
几分钟后。
陆振华的眼中就露出的亮光,太惊喜了!
“我要进城继承价值千万的房子了?”
来自后世的陆振华很清楚,京城的房子可是很值钱的,尤其是在二环及京城市中心的房子,更是寸土寸金啊。
原来,陆振华有个舅姥爷是城里人,由于没有儿女,而陆振华是他的唯一血脉亲人,于是把房子和遗产全部过继给陆振华。
这个老汉叫黄援朝,是陆振华舅姥爷的邻居,生前最好的好友,舅姥爷临死之前,就把寻找甥外孙继承房子和遗产的事交给了他。
这意味着陆振华很快就可以在京城拥有了房子,成为了城里人,还能吃上供应粮,也不愁娶老婆了。
不过,进京城继承房子的惊喜,只是开始而已。
这时脑海里,叮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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