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批红,凡每日奏章文书,除皇帝亲批数本外,皆由司礼监掌印、秉笔、随堂太监分批。
也就是戴权,和他的手下来完成这个规定。本来太上皇时期规定,批红须遵内阁票拟字样,只是字迹有偶误者,方得改正。大周制,群臣奏进文书,由大周皇帝亲批数本,其馀由司礼监官按阁票所拟字样照录,或奉旨更改,用朱笔批之,称“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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