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想法,可谓正中林毅下怀。
其实他还有好几首歌,打算当做电影的配乐,一起推出。
到时候发行唱片,再来一波。
当然,前期还需要人家的渠道,可以跟宝利金合作。
后面等有实力了,就自己开公司自己发行好了。
凭他现在的音乐才华,大把的歌曲可以抄,就算离开了金刚,也能捧红其他人。
双方达成一致,林毅负责去拍摄一首MTV,交给冯添之包装后,在电视台播出顺便推广金刚这位新人。
当然,那时候就得换个艺名了。
就叫阿Sam。
前期的宣发费用,双方均摊,等将来出来出唱片后,再进行收益分成。
“对了,多嘴问一句,这首歌是二位谁写的?我挺好奇的!”
临走的时候,冯添之忍不住问了一句。
“嗯,是我谱的曲子,填的词。”
林毅非常好意思地承认了。
冯添之当时一愣,没想到林毅还有这方面的才艺,倒真是孤陋寡闻了。
很快,他意识到自己失态,忙表示感慨地恭维了几句。
然而,心中怕是不信吧?
毕竟林毅这么年轻,还是混社团的。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占了阿Sam的功劳。
林毅自然看出对方的不解,但也懒得解释。
回头还是让事实说话吧!
于是带着阿sam回去,继续拍摄的同时,也将花絮剪成了两分多钟的MV。
翌日就传给了冯添之,让他过目。
顺便,还写了几首歌,一并给冯添之参考。
说是打算放在一起,出一张唱片。
顿时,震惊了冯添之一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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