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济难府,章坵,朱家峪。
朱雄穿着大红新衣,胸前带着红花,一副新郎官打扮,
在他身边还有十几个人,赶着一头黄牛,载着黄米,欢欢喜喜的向着谭家村赶去。
“哥,没想到黄老爷子还真是善人,借给俺们三石小米,这下你能娶到鲜儿姐了!看你这大红花,俺可真羡慕啊,不知道俺啥时候能娶到媳妇儿呢。”
朱传文一脸憨厚,好奇的摸了摸朱雄胸前的大红花,一下子让朱雄回过神来。
看着面前憨厚的面容,朱雄挤出一丝笑容,说道:“等过几年,天不大旱了,传杰就娶到媳妇咯。”
“那俺呢,大哥!”
朱传武一听这话,也兴冲冲的从旁边问了起来。
“上一边去,等传文娶了媳妇才轮得到你。”朱雄笑着打了朱传武一巴掌。
朱传武也不气恼,憨憨的傻笑着躲开,“哈哈,哥,俺不管,爹不在了,到时候你可得给俺说媳妇!”
说到这里,朱传文,朱传杰的面色都是一僵,紧接着黯淡了下来。
朱传武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转过头,闷闷的不说话了。
“行了,爹吉人自有天相,不会有事的,都给俺笑起来,免得到了谭家村让人家笑话。”
朱雄摇了摇头,无奈的摊了摊手,旋即三个小弟又没心没肺的笑了起来,传武传杰没一会就开始争抢唢呐锣鼓,比谁吹得厉害。
“你这不行,看俺的!”
“哎哎哎,别跟俺抢,俺就会敲个锣!”
“.....”
“唉....”
朱雄看着没心没肺的三个弟弟,眼中满是浓浓的无奈。
他是个穿越者。
原本是军校生,十分拔尖,但在一次操练之后晕倒,醒来之后就发现自己穿越到了20世纪初,
而他则成了一个不存在的人物,朱开山的大儿子:朱雄。
要知道,
这可是个乱世,普通人想从这乱世活命,简直是难如登天。
不说别的,单说现在齐鲁大旱,已经连续三年一滴水没下,一石黄米,就能换个媳妇,谁家要是有三石黄米余粮,那就是妥妥的富贵人家,不过家里有余粮的,得小心胡子,一个不小心就得被胡子取了性命。
十几年前义和团闹了起来,朱开山仗着一身武艺,拜香堂,集乡勇,闹天下,杀洋鬼子,在齐鲁一带那可是创下赫赫威名,朱雄现在的这门亲事,就是朱开山当年意气风发的时候给他订下的,亲家则是谭家村的地主。
可惜四年前,朝廷翻了脸,转头就给大刀朱开山定了死罪。
传言朱开山的脑袋在四年前就被挂在城门楼子上了,不过朱雄知道,朱开山福大命大没死成,因为害怕连累家人,干脆直接隐姓埋名,奔关东去了,这才导致四年来一个音讯都没有。
而谭家村的谭永庆,以为朱开山死了,直接狮子大开口,必须得有一石粮食的聘礼才能将鲜儿嫁给朱雄!
要知道在这荒年,饿死人都是常有的事情,黄米粒子比金子都贵,甚至有金子都换不到粮食,朱家就一个朱魏氏,还有四个半大小子,到哪里去弄这一石粮食?
旱年完了还是旱年,
荒年完了又一年荒年,
朱家就算是有粮食,也不能拿去送给谭家,不然就算是娶了媳妇过来,也都得饿死啊!
好在朱开山拜把子兄弟家的黄老爷子,听到了朱家的惨状,借给朱家三石黄米,娶了媳妇还能剩下两石过活,才算是能将谭鲜儿娶过门。
这不嘛,
朱雄一行十几人,就是带着黄米去谭家村提亲的。
而朱雄,也是从这个时候来到了这个世界。
“既来之则安之,娶了鲜儿,倒是不能让鲜儿那样受苦。”
“就是这接亲,也不容易啊。”
朱雄深吸了一口气,这就是他一直以来都很忧虑的原因。
今天接亲,不是那么容易的。
老朱家一直没粮,没法娶谭家的谭鲜儿,这是这一带都知道的事情,而黄老爷子借给朱家三石黄米的事情,估计也已经传开了去了,乡亲们都知道,胡子(土匪)们自然也都听了这信。
朱家就一朱魏氏是大人,四个男丁都是半大小子,这不就是明摆着给胡子送货的吗?
“怎么办呢,乱世活命,是真的难。”
“不会刚穿越过来就嗝屁了吧。”
朱雄有些无奈,
他虽然是个军校生,这副身体也不错,也按照朱开山当年留下的命令,一日三习武,但他这能打的就他一个,而刀口舔血的胡子那都是成群结队,别梁子(打劫)最起码都是二十个胡子起步,还有可能有枪支,朱雄怎么可能是对手?
哪怕是一群棒子手(没枪械的土匪)来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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