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拥有钞能力的我,成了大奸臣?

第二十二章 我字不行?男人不能说..
加入书架 返回目录 查看书架
陈据的回笔。

上面赫然写着:

文章锦绣,但字太丑。

字丑?

字丑?

我字丑?

自从闵修初中毕业之后。

就没有听说过这个评价。

嫌我字丑?

不过其实陈据说的也有理。

写文章。

大家看的第一眼不是内容。

而是字体。

要么说:字如其人呢!

闵修写的文章其实很好。

四平八稳,哀梨并剪。

可就是字逊色了不少。

毕竟之前闵修用的都是硬笔。

这古代的毛笔闵修还是用不习惯。

但是他从来不允许自己被人说不行!

男人不能说不行!

字不行也不能说!

闵修大喝一声,吓得孔二一抖,差点把手伸进火炉里。

呲牙咧嘴的吹气。

“孔二,去给我从库房里去多一点墨和纸,爷要开始练字!”

说干就干!

闵修从榻上下来。

站在了书桌前提笔。

清月和红枫对视一眼,也是知情识趣。

这几日她们已经磨合的很好了。

红枫刚来的时候,清月还有些吃味。

不过闵修怎么会允许自己的女人争风吃醋呢?

几晚上就把人收拾好了。

两人一起吹箫。

现在倒是相处的像一对姐妹一般。

便宜了闵修,让他舒服得很。

见闵修打算去书桌那里。

这两个各有千秋的大美人。

一人研磨,一人添水。

倒是红袖添香。

写着写着,闵修也得了一些乐子。

他发现自己这具身体。

学什么东西。

只要不是东一锤子西一榔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那么学什么东西都特别快。

闵修心里暗暗发笑。

嫌我字丑?

老子写出来瘦金体。

吓尿你!

不得不说。

虽然宋徽宗当皇帝当得不咋样。

但是书法造诣还真是牛皮。

这瘦金体。

运笔灵动快捷,笔迹瘦劲,至瘦而不失其肉,其大字尤可见风姿绰约处。

因其笔画相对瘦硬,故笔法外露,可明显见到运转提顿等运笔痕迹,是一种风格相当独特的字体。

不过到底是宋徽宗一生的结晶。

闵修再天才,也不可能一天学会。

只能先照记忆里的先写着练着。

这个时代可没有瘦金体。

自己肯定要吓陈据那老小子一次!

练了好长时间。

直让清月和红枫暗暗咂舌。

她们还以为闵修是个富家公子肯定闲不住。

没想到他真的从天亮写到了天黑。

“爷,别写了。”

清月心疼他,大着胆子握住了闵修的手腕轻轻放松着。

闵修搁下笔,看了看外面的天,吐出了一口浊气。


手机支付宝搜索P2zPYPB74GJ即可领取作者发的红包,赶快参与吧!


淘宝双11超级红包,复制淘口令$bkb13lYsLPg$,打开手机淘宝即可领取。
若淘口令失效,请点击此处链接领取

京东双11超级红包,复制京口令¥UANeFApAs8a1nuds¥,打开手机京东即可领取。
若京口令失效,请点击此处链接领取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下一章,请退出

返回目录
若图片章节不正常,请点击报错后刷新页面(支持最新20章报错)
若章节正常,请不要点击报错,否则会造成网站打不开

来源4:http://b.faloo.com/1050616_22.html

切换来源-当前为feil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