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赫然写着:
文章锦绣,但字太丑。
字丑?
字丑?
我字丑?
自从闵修初中毕业之后。
就没有听说过这个评价。
嫌我字丑?
不过其实陈据说的也有理。
写文章。
大家看的第一眼不是内容。
而是字体。
要么说:字如其人呢!
闵修写的文章其实很好。
四平八稳,哀梨并剪。
可就是字逊色了不少。
毕竟之前闵修用的都是硬笔。
这古代的毛笔闵修还是用不习惯。
但是他从来不允许自己被人说不行!
男人不能说不行!
字不行也不能说!
闵修大喝一声,吓得孔二一抖,差点把手伸进火炉里。
呲牙咧嘴的吹气。
“孔二,去给我从库房里去多一点墨和纸,爷要开始练字!”
说干就干!
闵修从榻上下来。
站在了书桌前提笔。
清月和红枫对视一眼,也是知情识趣。
这几日她们已经磨合的很好了。
红枫刚来的时候,清月还有些吃味。
不过闵修怎么会允许自己的女人争风吃醋呢?
几晚上就把人收拾好了。
两人一起吹箫。
现在倒是相处的像一对姐妹一般。
便宜了闵修,让他舒服得很。
见闵修打算去书桌那里。
这两个各有千秋的大美人。
一人研磨,一人添水。
倒是红袖添香。
写着写着,闵修也得了一些乐子。
他发现自己这具身体。
学什么东西。
只要不是东一锤子西一榔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那么学什么东西都特别快。
闵修心里暗暗发笑。
嫌我字丑?
老子写出来瘦金体。
吓尿你!
不得不说。
虽然宋徽宗当皇帝当得不咋样。
但是书法造诣还真是牛皮。
这瘦金体。
运笔灵动快捷,笔迹瘦劲,至瘦而不失其肉,其大字尤可见风姿绰约处。
因其笔画相对瘦硬,故笔法外露,可明显见到运转提顿等运笔痕迹,是一种风格相当独特的字体。
不过到底是宋徽宗一生的结晶。
闵修再天才,也不可能一天学会。
只能先照记忆里的先写着练着。
这个时代可没有瘦金体。
自己肯定要吓陈据那老小子一次!
练了好长时间。
直让清月和红枫暗暗咂舌。
她们还以为闵修是个富家公子肯定闲不住。
没想到他真的从天亮写到了天黑。
“爷,别写了。”
清月心疼他,大着胆子握住了闵修的手腕轻轻放松着。
闵修搁下笔,看了看外面的天,吐出了一口浊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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