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德十一年,五月立夏。
麦秀风摇,稻秀雨浇,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立夏,正是万物繁茂,生机盎然的时节。
夏日长,雨水充足,农田边上的耕农望着稻禾,露出欣慰的笑容。
稻禾长势喜人,秋收时,必定能五谷丰登。
看来,今年不用挨饿了。
相比于大人的烦恼,小孩子倒没有这么多烦恼。
他们各自为伴,相约至绿树浓荫下,拿出自己从树上的掏来的鸟蛋,从家里带来的一个瓦罐,放满水,将鸟蛋放入瓦罐中,起火煮熟。
等鸟蛋熟了之后,他们便会掏出,放凉。
然后各自拿起,互相碰撞。
这是一种被称为斗蛋的游戏,每年的立夏,他们都会相约小伙伴一起玩。
输的,吃掉。
赢的,就被称呼为蛋王,也是他们这群小玩伴未来一年时间的孩子王。
“呀,我赢了,我狗剩天下无敌,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我的小弟了。”
斗蛋的孩子中,一个皮肤黝黑身子高瘦如竹竿的小孩突然站了起来,手里拿着的,一颗几乎完好无损的鸟蛋,而他的小玩伴手里的鸟蛋多多少少都破碎了。
很显然,他赢了。
还没等他高兴,下一刻,原先和他一起玩的小玩伴突然露出害怕的神情,频频往后退。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直大手捏住了他的耳朵,并且用力的往后扯。
“李狗剩,你都多大的人了,还跟一群小孩玩到一起,再过几年你都要成亲生儿育女了,还玩,你想着以后饿死妻儿吗?”
“爹,我错了,我错了,痛痛痛。”
狗剩连连求饶。
这个身材魁梧皮肤黝黑的大汉是他父亲,叫李大壮,是李家村的一把好手,力气很大,据说能拽动一头牛,除了种田,在打猎方面更是一把好手,曾经深入深山,独自一人猎杀一头猛虎,身名在外。
当初还有大将军想要招揽他。
不过,最后他因为家中病妻与幼儿拒绝了官老爷的招揽。
可惜了,他的儿子李狗剩并没有继承他的天生神力,都十一岁了,还整天和一群小屁孩到处摸鱼偷鸟蛋。
李大壮都放弃了,打算再过两年,就给狗剩说一门亲,以他早年间的名声,说一门不错的婚事不难。
嗯,隔壁陈家村老陈头的大孙女不错,白白胖胖的,好生养。
“今日是夏至,我刚进山打了头野猪,你跟着我,把这野猪小老爷送去,老村长说,小老爷最喜欢吃这种野味。”
“等小老爷高兴了,我一定跟小老爷说说你未来的地。”
“你可给老子恭敬一点。”
李大壮扛着野猪,叮嘱着李狗剩。
他们是佃农,没有田地。
早年间,他们是流民,不堪战乱,从各地逃到此处,无处可去,幸好,他们遇到了一个心地善良的地主,收留了他们,租给他们地。
这个地主,就是李大壮口中的小老爷。
不止是他们一家,他们李家村,陈家村,乃至附近零零总总的十几条村子,租的也都是小老爷的地。
……
“小老爷?爹,我们要去小老爷哪里?”
一听到小老爷,李狗剩瞬间就精神了不少。
一脸期待的看着李大壮。
见李大壮点点头,李狗剩的心里更兴奋了。
小老爷,这个身份,在他们村,乃至附近十几条村都是神话般的存在啊。
他们所耕种的高产稻种,土豆,地瓜,他们耕田用的农具曲辕犁,建房子用的水泥,火砖,等等等等,这一切都是出自小老爷之手。
最重要的是小老爷善良。
外面那些村子,租借地主老爷的地,种出的粮食,要上缴五成给地主老爷。
而他们,只需要给小老爷一成粮食,甚至他们播种的种子和耕田的农具,也都是小老爷免费借的。
遇到饥荒之年,小老爷还会开仓救济他们。
按照他们村里老一辈人的说法,他们的小老爷是仙人下凡,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拯救他们贫苦百姓的。
小老爷,那是神仙。
李狗剩一听见要去见小老爷,哪能不兴奋啊。
回去又能在小伙伴面前炫耀了。
“有力气说话,还不如帮爹扛几条猪腿呢。”
“拿着。”
李大壮说着,从腰间脱下了一个布袋,沉甸甸的,里面包着两只血淋淋的猪后腿。
听村里的老一辈说,小老爷最喜欢吃的就是猪后腿,于是他特意割下来的,还做了一些简单的处理。
“啊,好重。”
李狗剩接过布袋,顿时脸色一苦,太重了。
他爹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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