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仅仅也只是日子好过。
其身份的缘故,根本没有尊严可言。
只是大人物眼中的蝼蚁。
可看看明朝。
天子以百姓为首位,真正的做到了以百姓为主。
自古以来,他们只见过强权欺压百姓的。
何曾见过百姓可以押着官员去告状的啊?
还有头顶太诰,沿途官员不准阻拦,违者杀无赦这种法令。
他们别说体验了,就算是想都不敢想。
哪怕是包青天所在的时期,大家虽然知道包大人是青天大老爷,但包大人也就一个,可受委屈,受欺负的民众可是几十万啊。
不是说包大人不好,而是他们根本没有机会去找包大人伸冤啊。
而在明朝,在法制政令的情况下,不敢说每个百姓都能遇到包青天这样的好官。
但至少官员们也不敢放肆。
百姓们也有一条选择。
对于百姓们来说,有路走和没路走就是两码事。
有路走就意味着有伸冤的希望。
没路走就注定这辈子只能含冤而死。
所以。
于民众而言。
他们脑海中不禁的浮现了一句话。
“能在这个朝代,哪怕是做条狗又何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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