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张三?狂徒?
事件1:小伙帮忙追贼导致贼被车撞死,贼家属要求赔偿。
张三:小伙是街上即兴跑步锻炼身体,没追贼,所以无责。
事件2:小偷偷开张三女朋友的车撞死人。
张三:车辆被盗抢期间出问题,车主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事件3:女人**爱犬,爱犬咬伤小朋友,紧接着爱犬又被小朋友的父亲开车碾压而亡。
张三:犬咬伤人,太害怕导致精神错乱,非常自责,自行钻到了车轮下,车主无责。犬主人需赔偿医药费以及车辆折旧费。
没错,在这个平行世界,我就是法外狂徒张三,我老师罗教授经常念叨着我的名字的那个张三......